提舉城隍司印

城隍原指沒有城牆的城市壕溝,據說是由〈周禮〉臘祭之一的水(即隍)、庸(即城)衍化而來。 〈禮記﹒郊特牲〉:"天子大臘八,祭坊與水庸事也"。 鄭玄注云:"所掌八神也,水庸七。 "又云:"水庸,溝也。 "

道教形成後,城隍神也開始見於記載,三國吳赤烏二年(239)修建蕪湖城隍廟。 南北朝時,城隍神的聲名大振。 〈北齊書﹒慕容儼傳〉載,北齊大將墓容儼鎮守城(今河南信陽縣南)與梁軍對抗,"城中先有神祠一座,俗號城隍神,公私每有祈禱", 慕氏"順士卒心,乃相率祈請,冀獲冥佑。 "恰巧圍攻郭城的梁軍村鎮被水沖毀,北齊軍心大振,乘勢出擊,大敗梁軍,自此後城隍神威名遠播。 唐宋時期城隍神已遍布大江南北,有關城隍的傳說也日益增多。 〈太平廣記〉卷一百廿四"王簡易"條云:

唐洪州司馬王簡易者,常暴得疾,腰中生物如塊大,隨氣上下,攻擊臟腑。 伏枕月餘,一夕,其塊逆上筑心,沈然長往,數刻方寐,所謂親曰: 初夢一鬼吏,自稱丁郢,手執符牒云:奉城隍神命,來追王簡易。 某即隨使者行,可十餘里,方到城隍廟。 門前人相謂曰:王君在世,頗聞修善,未合身亡,何得遷至此耶? 尋得見城隍神,告之曰:某未合殂落,且乞放歸。 城隍神命左右將薄書來,檢畢,謂簡易曰:猶合得五年活,且放去。

在這裡城隍神已有考校地府冥籍、拘放魂魄的職責,與道教文獻的記載吻合。 〈道門定制〉卷二有一則 "城隍牒",其文云:

太玄都省行壇牒城隍社令主者,據(入意至滿散),當壇專為亡者建作薦拔功德,除已備奏三天門下,乞賜原赦亡人罪咎,并關報合屬,涉檢魂魄,合行聚集,抵聽呼召外,須至移文者,牒具如前﹒仰詳察前件事意,候諸處押到亡魂,并行聚集,俟當所豎太微神慮,召請之夜,廣差神吏,押赴寶壇。 准此奉行,毋致違戾,故牒。

這表明城隍有管領亡魂之職,當道士建瞧 "超度亡魂",須發文書 "知照" 城隍,此即所謂 "城隍牒",方能 "拘解" 亡魂到壇。 但這並不是城隍的唯一職守。 在其它道書的記載中,城隍之職權,還要大的多,如〈太上老君說城隍感應消災集福妙經〉云:

天尊曰:城隍尊神,聞權實童,顯化無邊。 禱雨則甘霖蘇橋,禾稼成熟。 祈晴則化陰成陽,應時朗霽。 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一心專志念道思真,但於三元、八節、諸神聖誕、朔望之期、本命良辰,持齋誦經,作種種功德,即得見世安樂,增長福田,門昌族貴,光顯安榮,官階進崇高之職,商賈增車盛之財,舟航無波浪之驚,陸程有安安之美。 凡在塵壤,悉歸統制。

這段話表明,城隍神除管理亡靈外,與世間生人的關係也極大。 如祈雨、祈晴、門昌族貴、官階職位、商賈車財、航船波浪、陸程妥安等,皆與城隍有密切關係,這才是城隍崇拜發達的基本原因。 而在道教思想意識中,凡主持城隍之職者,皆需持有印章。 〈上清天才區院回車畢道正法〉卷上記載,這種印章名為"提舉城隍司印"其云:

夫提舉城隍司印者,受提舉城隍之職,代天行化。 凡受此印職者,須得此印,無此印不行。 天下城隍神所行去處,陰官自報,皆有鬼神迎接佐送,亦差助法兵吏,所直經過山林廟宇,或渡江河海次,日夜常有本屬兵吏侍右。 凡牒城隍只用此印,即時報應。 或城隍兵不至,為之不從,便可具狀聞奏上帝,依法移居并位。

這段記載可以使人們了解到,在道教信仰裡城隍神也是有不同等級的。 明初朱元璋曾封京師即南京城隍為帝,開封、臨濤、束手口、平潞各城隍為王,府縣城隍曰公侯,即當是以這種道教思想為基礎的。 布於各地方的城隍,要受城隍司管轄,城隍司可直接向上帝奏聞各地城隍的情況,提舉城隍司印則是該街門的最高印信,可以使役調撥各地城隍及其支兵。 〈道法會元〉卷五七說:此印 "關牒城隍,掌役妖雷。 " 是知,在道教思想中,城隍司就是管理天下各地城隍的最高機構,關牒使令各地城隍時,都要加蓋提舉城隍司的印信,甚至這種印還可以掌役妖雷,涉足雷法。


提舉城隍司印

上文擇自-"道教法印令牌探奧"